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另外,如果一方买受人可以证明出卖人与另一方买受人签订合同时存在恶意串通、故意使签订在先的买卖合同陷于履行不能的境地,则可以恶意串通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面对一房二卖|在先的买房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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