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公司倒闭有赔偿吗
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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