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律智库
人气:1.62W
热门文章
最近更新
- 1年检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2票据公示催告期限是多久?
- 3业主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4合同解释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5年检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6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7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
- 8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9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10支票的追索期限
- 11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12股权质押期限一般多久 股权质押期限一般时间
- 13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
- 14银行放贷逾期宽限期是多久
- 15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16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 17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清偿哪些费用?
- 18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 19如何行使票据的追索权
- 20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