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担保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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