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罚
律智库
人气:1.08W
最近更新
-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原则
- 2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 4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罚几年
- 5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6扰乱公共治安怎么处罚?
- 7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 8危害公共安全最是指危害
- 9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定罪吗|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
- 10危害公共安全罪要交罚金吗
- 11危险驾驶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 12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理
- 13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
- 14与他人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具有什么危害 共用洗澡巾的危害
- 1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性质
- 16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罚金吗
- 17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 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19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
- 20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