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养老保险人死亡如何处理
律智库
人气:3.02W
最近更新
- 1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重复缴费部分如何处理
- 2企业拖欠员工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 3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 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老人赡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 5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保险如何赔偿标准交强险如何规定的
- 6参保人员死亡|他的养老保险金可不可以继承
- 7养老保险提前死亡
- 8上海城乡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补缴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
- 9欠钱人死亡如何处理
- 10死亡后养老保险
- 11养老保险人死亡怎么处理
- 12如何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转移?
- 13养老保险死亡后
- 14养老保险死亡补偿标准,养老保险缴费人死后怎么退
- 15养老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 16个人续交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 17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 18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引发的劳动纠纷
- 19死亡养老保险提取
- 20退休前被保险人死亡社保养老金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