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
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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