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律智库
人气:1.54W
最近更新
-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如何处理
-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利息
- 3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如何处理
- 4走进幸“孕”工程的建设者
- 5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区别
- 6建设工程合同提前解除|发包人应如何支付工程款
- 7小编分享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 8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 9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 10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
- 1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工程建设合同如何履行
- 12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 13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谁的职责
- 14工程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吗
- 15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如何确定?
- 16竣工是什么意思 竣工和完工的区别是什么
- 17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 18如何确定工程竣工日期
- 19建设工程竣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