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房屋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如下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
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买卖双方应怎样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律智库
人气:7.71K
最近更新
- 1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 2施工双方违约责任
- 3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 4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 5交房双方违约责任
- 6怎样预约买小米8 小米8预约购买流程
- 7买卖合同乙方违约责任
- 8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如何区分
- 9买卖房屋一方违约责任
- 10房屋买卖缔约违约责任认定
- 11买卖房屋乙方违约责任
- 12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
- 13双方过错违约责任
- 14借款双方违约责任
- 15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违约责任
- 16二手房买卖未约定违约责任
- 17二手房放款慢对买卖双方有什么影响?二手房放款慢导致的违约怎么办
- 18保险除外责任约定是什么
- 19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 20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