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平等协议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已经签订的条件下|有不平等条款该怎么处理
律智库
人气:2.64W
猜你喜欢
最近更新
- 1构成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 2劳动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3签订新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条款?
- 4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 5签了合同贷款办不下来违约怎么处理
- 6用人单位在哪些条件下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 7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 8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9欠款已经有4年了|没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 10什么条件下订立的合同无效
- 11遗赠扶养协议在什么条件下签订是有效的
- 12未签订劳动合同会计离职不交接该怎么处理?
- 13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 14平安贷款条件是什么
- 15为什么要签订虎门条约?虎门条约的签订经过
- 16交房的约定条件有哪些|怎么签订购房合同
- 17日本签证办理条件 个人日本签证办理条件
- 18监理合同终止条款的条件有哪些?
- 19签订合同的条件
- 20追讨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亲身经历有哪些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