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拆迁补偿太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民房拆迁补偿太低怎么维权
律智库
人气:2.06W
最近更新
- 1拆迁方没有走拆迁程序|直接强拆怎么维权?
- 2征地拆迁补偿维权
- 3农村拆迁补偿给的太少了该怎么办
- 4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土地不值钱了吗
- 5宅基地三权分置对拆迁补偿的影响
- 6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 7拆迁补偿安置维权
- 8公益拆迁比商业拆迁补偿低吗?
- 9太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10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11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 12买回迁房怎么签协议才安全?买安置房被拆了有补偿吗?
- 13拆迁协议还没签字|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 14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拆迁维权可以赔偿损失吗
- 15拆迁补偿现场村民用麻袋装现金是怎么回事 拆迁补偿现场村民为什么用麻袋装现金
- 16太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 17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 18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 19太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20太原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