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是否有时效
律智库
人气:2.19W
最近更新
- 1城市拆迁安置房分配协议
- 2小城镇房屋拆迁协议
- 3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协议是否有效
- 4梦见房子拆迁有什么预兆 梦到房子拆迁什么意思
- 5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官方范本)
- 6房屋拆迁后户口要迁移吗
- 7借名买房的协议有效吗
- 8城市房屋拆迁有哪几类
- 9城中村房屋拆迁协议书
- 10房屋拆迁纠纷拆迁安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11城镇房屋拆迁协议
- 12重庆城市拆迁房屋补偿拆迁
- 13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14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 15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 16海南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补偿
- 17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有哪些
- 18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 19私(侨)房(含非住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 20有争议的房子动迁怎么处理?拆迁协议可以更改安置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