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谁来承担分居期间个人负债
律智库
人气:1.93W
最近更新
- 1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 2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
-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该由谁偿还?
-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由谁偿还
- 5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
- 6上班期间被打责任谁来承担
- 7民事诉讼中谁负举证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
- 8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债务谁承担
- 9如何做个“零负担”老人
- 10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 11疫情期间境外回国人员的隔离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 12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 13递延负债是流动负债吗
- 14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共同分担
- 15夫妻婚内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
- 16欠债人死了担保人继承人谁来还
- 17夫妻分居期间所负债务怎么认定
- 18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 19分公司的债务是有谁来承担?
- 20夫妻婚内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