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
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不当强制措施变更是什么
律智库
人气:7.97K
最近更新
- 1取保候审到期变更强制措施是什么
- 2避孕安全措施是什么
- 3强对流天气是什么 强对流天气的防范措施
- 4依法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是什么
- 5减缓全球变暖的措施
- 6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 7法院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 8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采取什么措施
- 9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是什么?
- 10取保候审到期后变更强制措施是指什么
- 11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 12不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 13不予变更强制措施时限
- 14审请变更强制措施有什么
- 15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 16批捕后强制变更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 17机场安检措施
- 18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可能
- 19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 20变更强制措施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