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第三人的死因和在纠纷中的法律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不能参与诉讼,可以另行起诉;有利害关系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参与诉讼,如果没有参与法院应该通知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死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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