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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来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