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要求是在犯罪过程中,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行为人在犯罪预备过程中;
二是行为人在实行行为进行期间;
三是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结束到实害结果出现之间。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毒品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律智库
人气:1.81W
最近更新
- 1如何正确认定制造毒品罪?
- 2如何认定为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 3运输毒品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运输毒品犯罪
- 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是怎么回事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具体情况
- 5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 6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认定
- 7清朝为何流放罪犯到宁古塔
- 8如何定性犯罪中止
- 9什么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 10错误认识犯罪中止如何处理?
- 11如何界定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 12如何断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 13与共同犯罪中止有关的有效性如何认定?
- 14刑法中的犯罪中止是如何定义?
- 15非法持有毒品罪该如何认定
- 16应该如何判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 17吸毒犯什么罪|吸毒如何认定?
- 1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处罚
- 19如何确定毒品预备犯罪
- 20如何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