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逮捕前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不是必须,除嫌疑人涉嫌重大疑难案件和有出逃可能的,则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逮捕以后就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刑法》第六十六条
《刑法》第七十九条
提请逮捕前是否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
律智库
人气:2.04W
最近更新
- 1逮捕是强制措施吗
- 2警方:失踪女子丈夫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怎么回事 失踪女子丈夫为什么被采取强制措施
- 3嫌疑人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4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代表有罪
- 5公安立案后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 6怀孕妇女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 7逮捕时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 8“闪腰”怎么采取措施
- 9刑事犯罪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10批准逮捕后会否变更强制措施
- 11汽车被水淹怎么样采取措施?
- 12逮捕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
- 13逮捕是强制措施吗
- 14控制酸雨的根本措施是
- 15刑事案件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16通缉同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 17未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可以起诉
- 18已判缓刑是否能够采取强制措施
- 19不批准逮捕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 20精神病人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