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挪用公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
律智库
人气:2.8W
最近更新
- 1挪用公款金额如何认定
- 2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的认定
- 4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怎么认定,如何界定?
- 5挪用公款的共犯如何认定
- 6该如何认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
- 7挪用公款如何定罪
- 8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如何认定的
- 9挪用公款罪如何界定
- 10如何情况下认定挪用公款
- 11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 12挪用公款潜逃应该如何认定
- 13挪用公款未还如何认定
- 14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
- 15定西公租房如何申请?定西公租房如何管理?
- 16女主播回应“会计挪用公款千万打赏”:当初不认识他该多好
- 17挪用公款拒不退还的如何认定
- 18如何认定挪用公款
- 19如何认定挪用公司资金罪
- 20挪用公款如何认定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