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虚假陈述不构成伪证罪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因此被害人陈述不构成伪证罪的主体。
被害人虚假陈述构成伪证罪主体吗
律智库
人气:1.57W
最近更新
- 1人心太假太虚伪的句子 看透虚假人心的句子
- 2被害人陈述的效力是什么?
- 3虚假诉讼主动撤诉还构成犯罪吗
- 4民事庭审中虚假陈述如何处理
- 5被害人陈述不一致怎么办?
- 6被害人陈述的认定由谁办理?
- 7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8被害人陈述的特征有哪些
- 9如此厉害的陈真其实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
- 10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
- 11故意作虚伪供述有什么后果
-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 13被害人陈述的特点有哪些?
- 14被害人陈述的作用是怎么样的
- 15如何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 16虚假承诺构成诈骗罪吗
- 17被告可构成虚假诉讼罪
- 18虚假破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 19诉讼代理人陈述与当事人陈述
- 20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