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未登记的特定动产和其他动产,按照实际占有情况判断。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机动车的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律智库
人气:1.85W
最近更新
- 1刑九如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 3如何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
- 4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应如何认定
- 5南京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 6如何认定车辆挂靠司机劳动关系?
- 7有车族如何应对六大车内危机
- 8春节返乡人员如何划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权威回应来了
- 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 10非机动车逆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1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和划分
- 12vivo手机如何自定义应用图标
- 13在我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如何区分的
- 14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 1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如何区分的
- 1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制作认定书
- 17如何对非机动车逆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18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应如何处罚
- 19如何认定房屋产权人
- 20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