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不可以。律师解析: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同时并存。
法律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两种责任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情形适用,而不能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可否并存
律智库
人气:2.46W
最近更新
- 1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 2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 3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 4民法典合同是否要约定违约责任
- 5《民法典》违约与侵权责任可否同时主张
- 6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否并存
- 7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 8校方责任险赔偿标准报销多少 校方责任险是全报销吗
- 9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 10违约金与赔偿金能否并存
- 1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12一方合同违约|受损害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吗
- 13民法典中损害赔偿怎么约定
- 14民法典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否并用
- 15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如何区分
- 16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并用
- 17民法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 18民法典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有诉讼时效
- 19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赔偿都包括什么
- 20核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