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时间是由由法官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来定。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质证期限是什么
律智库
人气:5.39K
最近更新
- 1当心用了过期护肤品 保质期不是使用期限
- 2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 3民事诉讼法关于质证期的规定期限为多久?
- 4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
- 5驾驶证6年到期要换证的限制是什么?
- 6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7b2驾驶证换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8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
- 9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是多久?
- 10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
- 11驾驶证换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1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
- 13盐有没有保质期限
- 14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 15民事诉讼法补充证据举证期限是什么?
- 16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
- 17股权质押期限一般多久 股权质押期限一般时间
- 18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 19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
- 20质量保证金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