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请求重新认定。
首先要拟写复核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应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在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要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公安机关就会终止复核。
公安机关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从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在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是事故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让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其意见。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怎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律智库
人气:2.62W
最近更新
- 1南昌学生遭执法车撞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判断
- 2对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
- 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 4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 6申请新微信号怎么申请
- 7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重新申请
-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10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责任认定
- 1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 1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 1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
- 14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1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 1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1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责任方式有哪些?
- 18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申请
- 19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怎么界定
- 20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责对应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