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建房的人应当对精神病人的伤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房的人采取了安全措施或者尽到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另外,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是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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