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律智库
人气:1.67W
猜你喜欢
最近更新
- 1发生工伤事故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2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多长时间?
- 3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
- 4工伤鉴定最长时间是多少时间限制
- 5生育保险交多长时间可以进行报销
- 6赤峰工伤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
- 7无锡工伤鉴定申请多久可以进行?
- 8工伤鉴定时间要多长时间呢
- 9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 10劳动仲裁有多长时间可以进行申诉
- 11工伤多长时间鉴定
- 12认定工伤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 13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 14白茶可以存放多长时间
- 15工伤待遇未经仲裁鉴定工伤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 16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伤残鉴定多久能出
- 17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长时间
- 18人工流产后多长时间可以洗澡呢?
- 19沧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出结果
- 20工行可以定制卡面吗 工行可不可以定制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