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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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已经开放了生育二胎的政策,但是只有满足条件的夫妻才可以生育二胎,如果不满足生育二胎的条件,那就还是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在办理某些事情时,甚至还会被要求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一、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第一种情况:户籍所在街道办直接出证明盖章即可;

第二种情况:户籍街道办不能直接办理,则要求提供《三级证明》。

下面我们说下第二种情况的办理流程:

1、办理地点:到户籍所在街道办/村委会;

2、办理所需材料:

(1)未婚未育:户口本、身份证;

(2)已婚未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已婚已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

(4)离异: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证明,书记盖章;

4、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村委会,提供证明表格,一式三份,盖公章;

5、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

6、区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二、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查和确定

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审查通过,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审批结果。

4、证件制作与送达(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1)证书制作:予以批准决定作出后,制证工作人员应及时制作证件,盖好公章。

(2)证书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3)领取要求: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件的,凭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如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遗失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如果大家还不清楚的,可以去当地的相应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还有,要想顺利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大家一定要带上相关的材料,比如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户口本原件等等,只有这样,工作人员才会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