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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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对早婚有什么影响?
就光是从生育子女的角度,二胎对早婚没有什么联系。 但所谓的“早婚”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当事人,根本就不准许登记结婚。 如果未到法定婚龄即生育子女的行为,明显违反现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会被当地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