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晚婚婚假新政策

律智库 人气:7.72K

【为您推荐】广丰县律师 长安区律师 滕州市律师 洪洞县律师 贵池区律师 赤壁市律师 鄱阳县律师 淮阴区律师

四川晚婚婚假新政策

结婚是人一辈子的大事,但是迫于现实生活的压力也不能为了结婚把工作丢掉,所以就要请婚假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对于婚假国家也有这方面的规定,晚婚的可以有较长时间的婚假,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政的实施晚婚婚假也有不同以往的地方。下面是四川晚婚婚假新政策。

拟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某国企人力资源部表示,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2016年元旦起晚婚假取消 至少7天的假期没了

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晚婚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计生领域。

计划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平时工作繁忙的我们都想着多修假期,但是为了让自己的物质生活更加丰富我们也需要努力工作赚钱,国家为了更好地协调这些关系,为了让国家更好发展国家拟定了新政策,不管政策怎样,存在即合理,所以我们只有遵从这些新政策。以上就是四川晚婚婚假新政策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