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请求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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