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以电话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电话作要约生效时间怎么计算
律智库
人气:2.31W
最近更新
- 1excel怎么计算加班时间
- 2诉讼时效过了对方电话承认怎么处理?
- 3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4有效卡片计算规则 怎么计算有效卡片
- 5刑事判决生效时间计算
- 6合同要约生效时间
- 7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
- 8关于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 9要约承诺生效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10工伤认定时效的起止时间怎么计算
- 11计算机等级考试时间
- 12合同生效时间如何计算|是否一签定就有效
- 13要约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 14化疗时间间隔怎么计算?
- 15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
- 16交强险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17合同生效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要怎么办
- 18合同要约和承诺生效时间
- 19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
- 20居间合同房东违约的话|违约金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