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如何设定
律智库
人气:2.81W
最近更新
- 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维权
- 3股份公司设立获取股票
-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
- 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 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股东会决议
- 7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 8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何条件
- 9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有哪些
- 10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1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是什么意思?
- 1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
- 1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大会决议
- 14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有什么特别规定
- 1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签字
- 16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决议设立
- 17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 1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设立董事长
- 19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会决议
- 2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股东会决议一定要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