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律智库
人气:2.53W
最近更新
- 1股东未按期出资的违约责任
- 2责任和担当的含义
- 3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
- 4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 5抵押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抵押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别是什么
- 6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
- 7抽逃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 8公司因为股东未实际出资欠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 9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 10股东出资不足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 11潜力股的反义词
- 12股东违反出资的后果
- 13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是什么
- 14出资股东对未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15股东出资不足补齐出资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 16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
- 18股东出资不及时到位的违约责任
- 19股东转让股权后|原股东还需要承担出资义务吗
- 20名义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实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