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合同按什么税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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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购房合同已经签订的情况下,契税调整了,那么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合同按什么税率算?接下来就跟着本站的小编一起来学习关于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是否适用该合同的相关的知识吧。

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合同按什么税率算?

一、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合同按什么税率算?

按购房合同以签订之日起计算。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二、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契税按照什么什么条例征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综上所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关于税率调整后,该按照什么税率交税因根据法律条款进行税款的缴纳。“合同按什么税率算”这一问题大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缴纳,当然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咨询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三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