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肇事方不支付医疗费用|谁有责任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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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肇事方不支付医疗费用,谁有责任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积极的进行赔偿,往往是由肇事的一方来进行承担。但是如果车祸的一方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但是受害的一方生命危在旦夕,此时就涉及到有垫付的责任人,比方说保险公司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医疗费用的支付。

      按照有关规定,车祸之后,对于受害方的抢救费用支付情况有以下几种:

      1. 事故车辆身份明确的情况下,有参与机动车强制保险的,此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也是由他们进行抢救费用的支付。

      不同的保险其性质的不同,也具有一定的限制,只要支付的款项在保险人的投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会预支。但是如果超过的,彼时需要由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2. 如果肇事时,肇事方的车险已经到达保险期,过期没有及时缴纳保险费用的,此时需要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进行垫付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款项。

      3. 肇事车辆逃逸时,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进行垫付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款项。

      因此,在发生车祸之后,肇事方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先记性预支或者垫付,此时只是保险公司进行垫付或者是预支,过后还是需要当事人进行赔偿,履行责任。

      最后,如果在肇事之后,没有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同时也没有合适的人进行垫付的,先行垫付的一方拒绝赔偿,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必要的时候寻找专业的律师介入